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吉林省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征集的通知
2026-07-23 09:07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加快推进信用吉林建设的部署,持续深化企业诚信建设、弘扬企业诚信文化、完善企业诚信长效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树立诚信标杆示范作用,不断优化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作安排,由吉林省企业联合会、吉林省企业家协会牵头,联合吉林省信用协会共同组织开展2026年吉林省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征集工作。
吉林省企业联合会、吉林省企业家协会依法履行雇主组织代表职能,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和企业家诚信守法经营,与吉林省信用协会共同长期推动全省企业和企业家诚信建设工作。
一、征集对象
案例征集对象为吉林省内依法登记注册三年以上,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各类企业。中省直企业,获得市(州)及以上“100强企业”荣誉称号及获得“AAA级信用企业”资质的企业,吉林省企业联合会、吉林省企业家协会、吉林省信用协会的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其他企业由所在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推荐申报。
二、征集内容
案例申报企业要从多维度多方面,总结提炼诚信建设实践经验及成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诚信理念文化具有先进性。符合新时代诚信文化建设的方向及要求;将诚信作为核心经营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厚植诚信文化,引领企业发展;开展诚信专题宣传、教育和培训;高层管理人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践行诚信理念和诚信文化。
(二)诚信制度体系具有系统性。制定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守信践诺承诺制度,主动作出信用承诺;明确管理目标;建立专职机构,配备相关人员,确定职责分工;开展诚信管理考核评估,持续改进提升。
(三)诚信建设措施具有创新性。结合企业实际和行业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加强诚信合规管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和行业规范等;高标准践行对利益相关人的承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四)诚信实践效果具有成效性。在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合规管理水平、增强客户满意度、提升品牌知名度、促进业务发展、推进提质增效等方面的诚信实践,获得积极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效益,取得良好社会信用记录,得到有关方面高度认可和奖励。
(五)诚信做法经验具有推广性。企业诚信实践的成功做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借鉴推广价值,对行业诚信和社会信用建设具有积极的正面影响和促进作用,能够为其他企业和行业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三、审定及发布
吉林省企业诚信建设实践案例审定及发布,分为审核、公示和发布三个环节。
1.审核。对申报对象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对初审案例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对有关企业进行实地调研。通过专家审核和评定,确定优秀案例名单。
2.公示。通过吉林省信用协会官网公示。
3.发布。在吉林省企业诚信建设会议上发布,并通过媒体报道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同时,极具代表性优秀案例由省企联、省企协推送中国企业联合会,评审通过后做为全国企业诚信建设优秀案例在全国企业诚信建设大会上发布。
四、申报要求
1.案例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7月31日。
2.申报企业如实填写申报书。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书要求填写,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3.申报企业按照征集要求,撰写案例报告,全面总结企业开展诚信建设实践情况,突出特色,简明扼要。同时需报送企业营业执照、信用报告、资质荣誉、行业许可等证明材料,连同案例报告装订成册。
4.申报企业需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和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申报材料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邮寄至指定地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王 岩 19804310998
王一如 13578761858
宗 华 18744001155
邮箱:creditjilin@126.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发路258号706室
吉林省企业联合会
吉林省企业家协会
吉林省信用协会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