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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信用协会
吉林省信用协会成立于2023年10月,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信用吉林建设的部署,结合《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具体要求,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吉林省内从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理论研究的工作者,开展信用修复、信用评级、信用认证、信用管理咨询、信用调查和评估、信用合规及风险防范等信用服务机构,以及支持全省信用行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协会由理事会、监事会、党支部组成,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下设1个办事机构、8个分支机构、8个代表机构、1个实体机构。其中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内设综合部、会员部、宣传部、培训部、研究室、信用服务中心;分支机构为专家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城市信用工作委员会、农村信用工作委员会、企业信用工作委员会、个人信用工作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机构为吉林市办事处、延边州办事处、四平市办事处、通化市办事处、白城市办事处、辽源市办事处、松原市办事处、白山市办事处;实体机构为吉林省信用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协会业务范围: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加强信用服务机构行业自律,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
3.组织开展信用理论研究、信用标准制定、信用平台建设、信用学术交流、信用管理培训、信用信息服务等活动;
4.为会员发展搭建服务平台,组织会员开展调研考察、商务合作、展览展示、招商引资等活动;提供咨询服务、会议服务、信用服务等;发挥联合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5.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发展提供专业信用技术服务;
6.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协会宗旨:
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构建诚信社会、打造信用吉林为宗旨;以实现全社会知信、用信、守信为目标;以推动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职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各领域全面推进,为吉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